“花甲长春”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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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匾匾文“花甲长春”四字为行楷,阳刻;款识为楷书,阳刻。款识内容为:“钦差大臣巡抚福建台湾等处提督军务兼理海防沈葆桢为员外郎张保生六旬寿立,同治十三年岁次甲戌冬月吉旦。”

【解读】

花甲,六十岁。中国古代历法,以六十年为一循环,一循环称为一甲子,又因干支名号繁多且相互交错,称为花甲。

【相关内容】

沈葆桢,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晚清政治家、军事家。道光二十七年(1847)进士。先后任九江知府、江西巡抚、福建船政大臣、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等。主办福州船政局,经营轮船招商局,选派船政学堂学生赴英法留学,为国家培养洋务人才。